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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詐騙罪罰金誰承擔 | 信用證詐騙罪的罰金規定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59W)

信用證詐騙罪罰金誰承擔,信用證詐騙罪的罰金規定

涉嫌信用證詐騙罪不僅會受到刑事處罰,還會受到罰金的處罰。罰金的金額根據罪犯信用證詐騙的金額是息息相關的。我們都知道信用證詐騙罪的刑事責任由罪犯直接承擔,那麼信用證詐騙罪罰金誰承擔?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信用證詐騙罪罰金誰承擔

信用證詐騙罪的罰金也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己承擔。

二、信用證詐騙罪的罰金規定

《刑法》規定,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詐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三、信用證詐騙罪的刑法規定

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第一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3、騙取信用證的;

4、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不管是信用證詐騙罪還是其他詐騙罪,不僅會受到刑事處罰,而且會受到罰金的處罰,這些都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承擔,當然,罰金是執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財產,不涉及其他人的合法財產。如有什麼疑問,小編建議登陸本站網站找專業律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