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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屬於哪類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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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屬於哪類犯罪行為?

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有許多有頭腦、有能力的創業者依靠自己的勤勞和智慧贏得了成功、獲取了財富,但還有些投機取巧、心術不正的不法分子,沒有把精力放在正道上,而是把腦筋動到了歪門邪道,通過詐騙手段,騙取他人財富,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那麼,詐騙罪屬於哪類犯罪行為呢?

一、詐騙罪的歸屬類別

依據刑法分則,詐騙罪屬於侵犯財產罪,詳見刑法條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

詐騙罪案件具體種類有:普通詐騙罪,招搖撞騙罪,合同詐騙罪及金融詐騙罪。

詐騙罪包括以下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行為最突出的特點是,就是行為人設法使被害人產生認識上的錯覺,以致“自願地”將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財物交付給行為人或者放棄自己的所有權,或者免除行為人交還財物的義務。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二、詐騙罪的量刑

根據刑法的相關條文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關於詐騙罪屬於哪類犯罪行為的問題,按照刑法的分類,詐騙罪應歸屬於侵犯財產罪,其主要特徵是以侵犯他人財產權為客體,客觀方面以虛假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主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主觀故意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