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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是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如何量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47K)

怎麼是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如何量刑

敲詐勒索犯罪可以說是很常見的,而既然構成了犯罪,那自然也是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現實中,究竟怎麼是敲詐勒索罪呢?而行為人一旦構成敲詐勒索罪,自然就是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那此時犯此罪的該如何處罰才好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麼是敲詐勒索罪

由於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因此,要正確認定敲詐勒索罪,應當把握本罪的威脅和要挾方法的特點:

1、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為,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為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為。

2、行為人揚言將要危害的物件,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例如,財務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

3、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著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為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託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4、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為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如殺害、傷害,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後才能實現的,如揭發隱私。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威脅將要實施危害行為,並非意味著發出威脅之時不實施任何危害行為,例如威脅將要實施傷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相對輕微的毆打行為;或者威脅將要實施殺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傷害行為。此種當場實施較輕加害行為、同時威脅將來實施較重加害行為的方式,可能影響行為人實際觸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體犯罪數量,應當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予以判斷。

二、敲詐勒索罪如何量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二)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屬於從犯,按照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法律中規定,構成此罪的主體並非是特殊主體,並且只有是由自然人構成,一般公民年滿16週歲,並且也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話,那就是有可能構成此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