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國家賠償>

申請國家賠償可以口頭嗎?

國家賠償 閱讀(1.53W)

申請國家賠償可以口頭嗎?

近年來,由於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遵守規範的情形是較為常見的,故而公民受到國家侵害的現象已經不足為奇,此時,公民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會向當地有權機關提起希望得到國家賠償的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國家賠償可以口頭嗎?

一、申請國家賠償可以口頭嗎?

申請國家賠償可以採取口頭和書面兩種方式。

口頭提出申請的,應當記入筆錄,並填寫《口頭申請賠償登記表》一式四份,由賠償請求人簽名、蓋章。

二、申請國家賠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國家賠償申請書正本一份,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出副本。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2)被申請人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3)賠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有證人的,載明證人姓名和住所。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影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提供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登出的情況說明;

3、委託起訴的,應當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授權委託書應當明確代理許可權。

代理人是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應當提供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公函,以及經核對無異的律師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影印件;

代理人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應當提供身份關係證明,以及經核對無異的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代理人是當事人的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供代理人系申請人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經核對無異的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代理人是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供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有關社會團體的推薦函,以及經核對無異的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4、與請求相關的證據材料正本一份,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出副本。

5、涉外案件還需要提交的材料參照民事訴訟執行。

我國現行法規定,可以通過口頭或者是書面的方式申請得到國家賠償,這也就回答了申請國家賠償可以口頭嗎這個問題。通過不同的方式提起的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是不一樣的。當地有權的機關在受理案件之後,是需要在限定期限內審結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