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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保候審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

取保候審 閱讀(1.33W)

一、申請取保候審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

申請取保候審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

被錯誤取保候審不可以獲得國家賠償,只要被刑事拘留、逮捕、判刑被羈押的才能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 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 縱他人以毆打、虐 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二、取保候審算犯罪前科嗎?

取保候審後是否有前科取決於是否判刑,如果判刑就可以前科。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的條件:對已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三)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後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四)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五)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單純的取保候審是不算有犯罪前科的,也不會留下案底。在取保候審期間如果因為被嚴刑逼供二受傷的情況下是可以向國家申請賠償的,同時相關機關會受到行政處罰和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