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國家賠償>

如果是申請國家賠償可以起訴嗎?

國家賠償 閱讀(2.08W)

一、如果是申請國家賠償可以起訴嗎?

如果是申請國家賠償可以起訴嗎?

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時,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

《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2款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一併提出。

因此行政賠償的程式有兩種,一種是單獨要求行政賠償的程式,一種是附帶要求行政賠償的程式。單獨提出行政賠償程式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請求的是行政賠償,那麼在賠償義務機關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等具體內容有異議時才能向法院起訴;或者賠償請求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中一併提出賠償要求。也就是說不能僅以要求國家賠償直接向法院起訴。

如果請求的是刑事賠償那麼必須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不能直接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

第二十二條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

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請求,適用本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二、國家賠償訴訟條件

行政賠償請求人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原告是行政侵權行為的受害人。作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作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原告。

(2)有明確的被告。行政賠償訴訟的被告是執行行政職權違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及其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相應的事實根據。原告提起賠償訴訟,必須有明確具體的訴訟請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行政賠償爭議必須屬於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範圍,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賠償訴訟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賠償訴訟管轄適用行政訴訟法關於管轄的規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國家機關的行為對我們的生活以及權利義務都是影響十分大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行政賠償還是刑事賠償都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國家賠償的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如果是提起訴訟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