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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李某某涉嫌販毒 | 肖律師成功辯護無罪釋放

毒品辯護 閱讀(2.22W)

案情簡介

湖北李某某涉嫌販毒 肖律師成功辯護無罪釋放

湖北李某某涉嫌販毒 肖律師成功辯護無罪釋放案件情簡:李某年輕貌美,在某市聯通公司工作。一個叫張總的大客戶,經常到李某處辦理交費等業務,慢慢雙方成為了好朋友。張總承辦球賽請李某協助管理票務事宜。李某覺得跟張總幹開心快樂,大有前途,故辭掉令人羨慕的工作,追隨張總左右,但不知自己將掉進深淵。張總請吃請喝,有時還拿毒品讓她吸,一段時間過後,李某吸毒成癮,為了獲得毒品,唯張總之命是從。一天張總給了她一點毒品,她躲進廁所吸食後,張總叫她把一個包帶到沌口開發區去,有某男會在沌口開發區汽車站接包。李某帶包上車去沌口開發區,接包的某男與李某通過一兩次電話,當李某下車時,剛與某男見面即當場被公安人員抓獲,從其攜帶的包內當場繳獲了大量毒品海洛因,二人被依法刑拘,某男供認李某知道包內有毒品,但李某九次供述均予以否認。

辦案思路及心得

李某父母經人介紹委託肖小勇律師為其辯護,肖小勇律師經過仔細閱卷和多次到看守所會見後,向檢察院提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希望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書面辯護意見。但未被檢察院採納,案件移送到法院。法庭開庭審理,肖小勇律師從刑事訴訟證明的標準出發,分析各證據特性和證明的內容,得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的結論。法庭認真聽取並採納了肖小勇律師的辯護意見,庭後建議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院經討論後撤回了起訴,並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對李某仍然不予釋放,在等待一段時間後,肖小勇律師向省檢察院舉報公安機關超期羈押。

裁判結果

檢察機關立即行動,公安機關當天晚上12時到看守所將李某釋放。此時李某已被羈押九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