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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某涉嫌妨害公務被刑事拘留 | 成功取保

強制措施 閱讀(3.33W)

案情簡介

塗某涉嫌妨害公務被刑事拘留 成功取保

2015年3月12日,因塗某車停靠某派出所附近道路致阻礙交通,該派出所民警未穿制服前去要求挪車並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未果,該民警又叫來其他幾個民警協警,強制控制住塗某同車的司機,該民警爬上車翻查車內物品,塗某見狀欲制止未果,雙方拉扯間塗某咬了該民警,後塗某被另一民警強制扭送進派出所。2015年3月13日凌晨,塗某被刑事拘留,後被申請逮捕。

辦案思路及心得

經周律師會見嫌疑人獲悉相關案情資訊,擬從以下方面展開工作:1、會見後向偵查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併到該派出所所在分局瞭解案件進展。2、在該分局已作出不予取保候審的決定後,及時並向區檢察院批捕科瞭解案件進展情況。3、積極與檢察院批捕科溝通,並就獲悉的案件資訊提出幾點法律意見:首先,偵查機關與案件中執行公務的機關屬同一機關,按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迴避;其次,辯護律師提出本案並無批捕之必要;再次,就其本案嫌疑人家中有一尚在襁褓中的嬰兒需要其照顧,綜上辯護律師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見。

裁判結果

經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審查,最終檢察院採納了辯護律師意見: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並建議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