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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持槍搶劫殺人怎麼判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8.09K)

一、入室持槍搶劫殺人怎麼判

入室持槍搶劫殺人怎麼判

入室搶劫殺人罪應該被判死刑,因為犯罪者的犯罪行為以及觸及到兩個罪名,一個是故意殺人罪,另外一個是搶劫罪。根據數罪併罰原則,對於犯罪者可以判死刑,但還是要看案件的具體情形。如果犯罪者有自首行為的話,那麼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具體事情具體判決,根據實際情況定。

二、入室搶劫並殺人怎麼判刑

實際生活中,有些行為人在實施搶劫行為中又故意殺害他人的,對於這類搶劫殺人的案件的定罪處罰要視具體情況:

(一)先殺人後拿取財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而無搶劫他人財物的目的。殺人以後,見財起意又將被害人財物拿走的案件。應以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定罪處罰。

(二)在實施搶劫財物過程中先殺人後劫物的案件,即在搶劫財物過程中,先將財物的所有人、經管人殺死,剝奪其反抗能力,當場劫走其財物,殺人是劫走財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雖殺人在先,劫取財物在後,但都發生在搶劫過程中,而且殺人是劫取購物的必要手段。因此,應定搶劫罪。

(三)搶劫以後又殺人的案件,即搶劫財物後,為了保護贓物、抗拒逮捕、毀滅罪證,當場又殺人的,或者為殺人滅口而殺死被害人的案件。殺人滅口行為,與搶劫沒有內在聯絡,因此是兩個獨立的犯罪,應分別定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實行兩罪並罰。至於搶劫後為了護贓等而當場使用暴力殺人的,應視為搶劫行為的繼續,仍只能定為搶劫罪,為護贓而當場行凶殺人,可作為從重處罰情節。

入室搶劫殺人應該被判死刑。首先犯罪進行了殺人行為,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行為人故意殺人就可以根據情形來判死刑、無期徒刑。如果是情節比較輕的話,那麼會判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而入室搶劫的,最低刑罰也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