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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網路安全法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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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國制定了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經營者要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如果違反這部法律,情節嚴重的,會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受理案件後,依法開展審理。那麼,違反網路安全法怎麼判刑?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做個瞭解。

違反網路安全法怎麼判刑?

一、違反網路安全法怎麼判刑?

根據《網路安全法》規定,觸犯網路安全法情節不嚴重者對其進行教育、責令改正以及罰款處罰,情節嚴重者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判刑標準如下解釋:

刑法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法》第1條“立法目的”開宗明義,明確規定要維護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權是一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其原則和精神也應該適用於網路空間。各國自主選擇網路發展道路、網路管理模式、網際網路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路空間治理的權利應當得到尊重。第2條明確規定《網路安全法》適用於我國境內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這是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對內最高管轄權的具體體現。

2、網路安全與資訊化發展並重原則。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網路安全和資訊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必須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網路安全法》第3條明確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資訊化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既要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 用,又要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做到“雙輪驅動、兩翼齊飛”。

3、共同治理原則。網路空間安全僅僅依靠政府是無法實現的,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技術社群和公民等網路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網路安全法》堅持共同治理原則,要求採取措施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政府部門、網路建設者、網路運營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行業相關組織、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社會公眾等都應根據各自的角色參與網路安全治理工作。

綜上所述,網路安全法是我國關於網路安全方面的主要法律,經營者違反的,會受到行政處罰,並處罰款。如果構成犯罪,法院會對當事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體到違反網路安全法怎麼判刑,則要根據實際案件而定。網路安全關係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有關部門一定要給予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