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仲裁>

仲裁裁決結果作出即生效嗎?

仲裁 閱讀(3.13W)

一、仲裁裁決結果作出即生效嗎?

仲裁裁決結果作出即生效嗎?

是的,《仲裁法》第五十七條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裁決書有什麼法律效力?

仲裁裁決書是仲裁審理後,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作出的裁判,標誌著案件審理的終結。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裁決書一經作出,與終審法院的判處一樣,即發生法律效力。

裁決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一是“一事不再理”。裁決作出後,除仲裁法另有規定外,當事人就同一糾紛 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是裁決作出後,對當事人發生法律拘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動履 行,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三、仲裁裁決書有什麼作用?

仲裁裁決書的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助於解決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仲裁委員會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從而解決糾紛,確認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有效地約束雙方當事人。仲裁裁決書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仲裁裁決書的效力與生效的民事判決書相同,非經法定程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如果一方不執行仲裁裁決內容,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可以由仲裁委做出也可以由法院作出,但是做出仲裁裁決的都必須是對案件有管轄權的,如果是沒有管轄權的,當事人一方是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的,對於仲裁的結果不滿意的,或者是認定仲裁適用的法律、認定的案件事實存在錯誤的,是可以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