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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可否選擇管轄

仲裁 閱讀(5.43K)
勞動仲裁可否選擇管轄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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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申請勞動仲裁

有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不予受理決定,可在15天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個體老闆。
如有不明之處,請致電:13694994866
廣東中亞律師事務所
李柏順律師
0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