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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造謠者刑事處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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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造謠者刑事處罰有哪些?

疫情造謠者刑事處罰有哪些?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散播疫情謠言者應承擔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嚴重者可能會判刑。

二、除了傳播謠言罪之外,疫情期間還涉及哪些罪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了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

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根據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不符合規定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根據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因此,當事人如果是在疫情期間造謠散播謠言訊息那麼達到了一定的數量之後,是需要承擔行政者責任的,也就是對當事人處5~10天的行政拘留,同時要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如果當事人因為自己造謠,給公眾安全和社會安全都帶來了隱患,那麼還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