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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毆打他人怎麼處理?

治安管理 閱讀(3.23W)

一、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毆打他人怎麼處理?

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毆打他人怎麼處理?

毆打他人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一般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即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毆打他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毆打他人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均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行為地點和傷情輕重等,應當作為從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情節予以考慮。

二、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特點是什麼?

(1)在主觀方面,各個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都是有意識、有目的的共同故意違反治安管理的。

(2)在客觀方面,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必須有共同實施一次或多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雖然他們在違反治安管理活動中所處地位、所起的作用不同,但他們的目的是明確的。為了同一目的,他們彼此聯絡、積極配合,共同實施。

(3)二人以上因共同過失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不以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論處。分別處罰是指,對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要根據他們在同一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的違法情節,明確應負的法律責任,分別給予不同的處罰。這樣做體現了法律責任自負的原則。

在處罰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時,處罰的重點要在起主要作用的組織者、策劃者身上。對於起次要作用、輔助作用的行為人,應給予比首要分子輕些的處罰。

毆打他人會處以罰款和拘留,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主觀方面上是管理人有意識、有目的的違反管理活動,在客觀方面上,體現為多人共同實施了一次或多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如果兩個人由於共同的過失違反了治安管理規定,不能按照共同違反治安管理進行處罰,要分別對兩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