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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治安管理 閱讀(2.8W)

一、一般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一般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毆打他人賠償範圍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毆打他人追訴時效是什麼

毆打他人追訴時效主要依據打人的傷害後果來確定。

1、如果沒有構成輕傷以上的後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知6個月的追訴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道,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2、構成輕傷以上的追訴時效: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輕傷: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答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重傷: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毆打他人在不構成輕傷的情況下是不構成犯罪的,會進行治安處罰;但是構成輕傷的情況下是構成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毆打他人情節嚴重的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