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治安管理>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不足300構成犯罪嗎

治安管理 閱讀(6.89K)

一、故意損毀他人財物不足300構成犯罪嗎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不足300構成犯罪嗎

不構成犯罪,但是可以依照《治安管處罰法》進行拘留。一般的民事案件是不會拘留,但必須給對方賠償,如果不履行民事賠償對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依據《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怎麼量刑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所謂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財物所有權。犯罪物件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但破壞特定公私財物,刑法另有規定的,應依規定處理。

(二)客觀要件:毀滅或者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本罪要求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否則按一般違法行為處理。

(三)主體要件: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的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公民。

(四)主觀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故意毀壞財物,如果涉案金額不大的話,可以進行民事調解,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即可,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以進行行政拘留,除了進行賠償還要進行罰款,如果數額較大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那麼就涉嫌到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