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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無奈損毀他人財物構成犯罪嗎?

治安管理 閱讀(2.18W)

一、出於無奈損毀他人財物構成犯罪嗎?

出於無奈損毀他人財物構成犯罪嗎?

一般是不構成犯罪的。意外損毀他人財物應當是判斷是否已經達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故意損壞他人財物不構成犯罪的,派出所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在未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則屬於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惡意毀壞他人財物犯什麼罪

惡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罪行確認如下:

1、要看損壞他人財物的金額和次數,如果金額達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則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則屬於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法律依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故意的毀壞他人的財產,還是故意的傷害他人的身體,都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為,需要在沒有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之下,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進行行政拘留,當然了也可以並處行政罰款,如果後果比較嚴重的,那麼就是按照刑事法律來進行懲罰。

對於民事主體是享有財產權利的,任何的單位,組織或者是個人,都不能夠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侵犯他人財產權利,造成他人損失的行為,那麼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一般會要求進行恢復原狀或者是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