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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毒品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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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毒品怎麼量刑

第三代毒品主要是指“新精神活性物質”。

這是未被國際禁毒組織公約管制,但存在濫用並會對公眾健康帶來威脅的物質。

大部分的新精神活性物質是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而對管制毒品進行化學結構修飾所得到的毒品類似物,具有與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強的興奮、致幻、麻醉等效果,因此也被稱為“策劃毒品”或“實驗室毒品”。

該類物質少量吸食會出現心動加速、血壓升高、肝腎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狀。

大量吸食後會引起偏執、焦慮、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應,嚴重的會精神錯亂,甚至抽搐、休克、腦中風死亡

危害是第一代毒品1000倍。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