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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打架鬥毆雙方過錯具體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 閱讀(1.89W)

一、治安處罰打架鬥毆雙方過錯具體怎麼處罰?

治安處罰打架鬥毆雙方過錯具體怎麼處罰

雙方均有錯過的打架鬥毆案件不一定非得予以治安處罰,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三十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二、打架鬥毆致人受損的民事賠償協議怎麼寫?

和解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發生的人身損害相關事實進行確認,並經過友好協商,就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自願承擔乙方因上述人身損害而發生的合理必要的醫療費用人民幣 萬元(憑甲方認可的醫院有效票據結算,如乙方弄虛作假,甲方有權追回乙方虛報的費用);

2、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另行支付 萬元人民幣。

3、上述兩項費用為雙方依據法律或者合同協商確定的甲方賠償給乙方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後續的全部治療費、康復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4、乙方收取上述費用後,本協議乙方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即處理終結,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

5、乙方對甲方表示寬容和諒解,乙方並請求公安機關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關人員、單位的相關法律責任。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安機關備案一份,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如果打架鬥毆案件中雙方均有過錯,公安機關以調解處理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調解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如果雙方都不同意接受調解,公安機關有可能依法對雙方進行治安處罰,因為都有過錯,所以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