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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打架鬥毆的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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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打架鬥毆的處罰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打架鬥毆的處罰是什麼?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鬥毆輕傷的處理一般是按照《刑法》第234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同時還要承擔對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說能夠對受害者積極的進行賠償並且也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的話,那麼法院可以對當事人酌情從輕判決。總之,輕傷這是屬於可以被定罪判刑的傷情級別的。

二、一般打架鬥毆怎麼處理?

打架鬥毆輕傷的處理一般是按照《刑法》第234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同時還要承擔對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說能夠對受害者積極的進行賠償並且也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的話,那麼法院可以對當事人酌情從輕判決。總之,輕傷這是屬於可以被定罪判刑的傷情級別的。

打架鬥毆造成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時還需要承擔對受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能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作為法定酌情從輕減輕判決的情節。

打架的雙方都是輕傷的,可以調解處理,調解後雙方可以都不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調解不成的,公安機關就會追究雙方的刑事責任,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再由雙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訴訟請求,由法院進行判決。建議雙方調解處理。

公安機關如果不追究,雙方可以協商賠償,互不追究刑事責任,當然,也可以提起自訴,要求追究對方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需要注意的是,打架鬥毆在平常的生活中是禁止的,這會影響到社會秩序,所以如果雙方有糾紛的最好要選擇冷靜處理,如果因為打架鬥毆的行為,那麼是受到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的,而且雙方都可能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不然就可以選擇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