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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到底能不能作為法律證據

證據調查 閱讀(3.06W)

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資料,屬於證據型別的一種。但前提必須滿足訴訟證據的“三性”。首先,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必須具有客觀真實性。其次,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必須和案件事實具有一定的關聯性。最後,微信聊天記錄必須具有合法性。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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