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證據調查>

民事訴訟被告人負舉證責任嗎?

證據調查 閱讀(2.26W)

民事訴訟被告人是否負舉證責任就要按實際情況來定;任何民事訴訟當事人都必須承擔舉證責任,但也有例外,比如醫療事故、環境汙染等案件,就是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被告人負舉證責任嗎?

這叫舉證責任倒置,意思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侵權人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或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後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第四條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一)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三)因環境汙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四)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七)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八)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舉證責任是由誰主張誰來進行承擔,但如果遇到一些特殊的案件也會按舉證倒置的方式來進行處理,這就需要由被告來進行承擔所有的舉證責作地,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其目的性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當事人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