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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寫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2.28W)

手寫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一、手寫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1、手寫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首先可以要求違約一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若是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也不意味著違反合同約定的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一方當事人實施了違反買賣合同約定的行為之後,另一方不一定有權解除合同,若是想要解除合同,可以參照以下的規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買賣合同計算違約金的起始時間是什麼時候?

1、逾期付款違約金與價款支付期限關係緊密,逾期付款違約金是買受人在付款期限屆滿時未履行付款義務的法律後果之一,付款期限決定了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起算點。付款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逾期付款違約金開始計算。

2、買受人應在何時付款,一般應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事先沒有約定的,可以事後補充約定。若未明確約定且事後又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依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來確定。如依據上述方法仍不能確定的,應適用同時履行原則,即買受人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手寫、當然也可以採取列印的方式來形成,只要合同的內容並不違反法律規範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反公序良俗、內容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一方實施了違反有效房屋買賣合同行為之後,有承擔違約責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