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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範文

訴訟管轄 閱讀(1.51W)

當自己進行民事訴訟保護自己的權益時,第一個首先面對的就是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原告一般申請對自己更有利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甚至會選擇沒有管轄權的法院。被告此時就會提出管轄權異議。接下來將由本站為你詳細講解管轄權異議的含義,併為你提供一篇民事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範文。

民事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範文

一、管轄權異議

管轄權異議,學術界主要有三種定義:第一,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本訴被告對受訴法院對本案的管轄權提出的質疑;第二,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移送後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向受訴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和主張;第三,是指當事人提出的,認為受理案件的第一審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的意見或主張。這些定義爭議的焦點在於對其主體、客體範圍的界定上。

對管轄權異議的主體應採廣義的概念,因為管轄權異議制度的設定,在於監督法院行使管轄權的職權行為,以保證作為訴訟開端的管轄制度正常運作,使程式正義在訴訟中的各個環節得到實現,而非單為某一方當事人創設某項權利;而對管轄權異議的客體,則要從訴訟經濟的角度考慮作出相應的限制,排除當事人對指定管轄和法院依職權移送管轄的異議,即管轄權異議的客體包括地域管轄、級別管轄、依當事人申請的移送管轄和管轄權轉移,而這些管轄規則都發生在第一審程式中。因此,採取第三種定義,即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提出的,認為受理案件的第一審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的意見或主張。

二、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XX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xx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XX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XX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xx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xx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以上是本站為你提供的範文,若是需要可以按照相應的格式進行描述,故此在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時候,應該掌握相應的法律規則和依據,才能寫好民事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希望本站提供的資料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煙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