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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間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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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期間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訴訟時效期間規定是怎樣的?

訴訟時效期間最新規定具體如下: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受性侵未成年人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二、訴訟時效的特徵

1、訴訟時效屬於法律事實。就時效對民事法律關係的效果而言,時效能導致權利的消滅,應屬法律事實。時效的期間經過不受當事人意志的控制,就此而言,時效屬於事件。

2、訴訟時效屬於強制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由法律強行規定,當事人不得約定更改或預先拋棄,所以時效期間屬法定期間。

3、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訴訟時效期間須與一定的事實狀態結合才發生一定的效果,亦即無一定事實狀態與之結合,無時效效果的存在。故時效法律效果的發生須與一定事實狀態並存而構成法律要件,就此而言,時效又屬法律要件。

4、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法律基於不同的價值取向,對不同型別的權利規定了不同法定期間,如適用於支配型權利的取得時效,適用於形成權的除斥期間,適用於智慧財產權的期間等,而適用於請求權的就是訴訟時效。請求權須義務人給付才能實現,如請求權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使法律關係處於不穩定狀態,訴訟時效就有督促請求權人及時行使權利的功能。

現行法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與之前兩年的時效期間不同。對於與他人建立了民事關係的當事人來說,需要關注最新訴訟時效的規定,這樣可以使得糾紛發生之後,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若是在法定的時效期屆滿之後才起訴,即使受理訴訟的法院有案件的管轄權,案件原告也極有可能會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