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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提出管轄權異議繳費嗎

訴訟管轄 閱讀(3.35W)

一、民事訴訟提出管轄權異議繳費嗎?

民事訴訟提出管轄權異議繳費嗎

提出管轄權異議不需要繳費,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二、管轄權異議的答辯狀應該怎麼寫?

答辯狀由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三部分組成。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標題。標題寫明“民事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③寫明答辯事由。答辯理由: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內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三、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如果沒有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也沒有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一般情況下法院就只收取案件的受理費,所以,申請管轄權異議的過程中,人民法院不可能讓被告交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