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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過期後的維權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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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過期後的維權辦法是什麼?

訴訟時效過期後的維權辦法是什麼?

訴訟時效過期後的維權辦法是通過協商或者通過起訴方式維權。訴訟時效經過的,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實踐中,經常會遇到欠條(債權憑證)過期了,再找債務人重新補寫時,債務人拒絕配合情況。

1、列印電話催要詳單,儲存書面通話記錄

2、留存微信、QQ等聊天內容中的催要證據

3、保留傳真、電子郵箱等資料電文的催要記錄

4、合法錄音,對通話記錄中催款內容錄音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是什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傳送信件或者資料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資料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在處理訴訟時效方面問題的時候,可能並不瞭解其中的細節方面的問題,只知道訴訟時效一般情況下是三年的時間,但在這過程當中也有可能出現了一些法定的事由,保持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在這裡給大家簡單介紹了一下,中止中斷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