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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事申訴立案了就能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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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民事申訴立案了就能贏嗎?

我國民事申訴立案了就能贏嗎?

我國民事申訴立案了不一定能贏。申訴申請書提交以後,法院將會根據情況進行立案,由於案件多,工作人員少,立案時間一個月到半年不等,立案後再移交給法院各法庭部門,由該業務法庭確定開庭時間送達傳票。案件審理時間期限一般都是三個月到半年,會在這審理期限內通知開庭。

上訴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具有的一項權利,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只要在一審判決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交上訴狀即可。上訴後,二審法院會根據一審時的證據和一審時當事人對案件作出的陳述以及一審適用法律等各種方面綜合考慮最後作出判決,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經判決即告生效。若當事人認為二審判決有錯誤的,可以啟動審監程式來提出抗訴。當事人二審若想翻案一般需要提供新的證據或者找到一審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理由。

二、民事申訴立案有哪些條件?

1、申請再審的主體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審申請的主體嚴格限制為原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無權提起再審申請。

2、申請再審的物件是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與裁定,以及違反自願原則或者內容違法的調解書。而申訴則不受這一限制,申訴既可以針對未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可以針對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此外,申訴還可以針對一些違法行為等。

3、申請再審的期限是法律文書生效後的2年內,超過2年,則喪失了申請再審權。而申訴則沒有時間限制。

4、申請再審需符合法定情形,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書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00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經常會遇到與他人的民事糾紛的問題,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民事訴訟的糾紛流程,如果遇到了審判結果不滿意需要申訴的情況,我們應當熟悉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