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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屆滿的答辯技巧有哪些?

訴訟管轄 閱讀(1.51W)

一、訴訟時效屆滿的答辯技巧有哪些?

訴訟時效屆滿的答辯技巧有哪些?

訴訟時效屆滿的答辯技巧:在辯論階段,聽對方陳述時一定要聚神會神,不要為對方不中聽的言辭氣暈了頭腦。對方說的不對的要點,要拿筆記錄,然後繼續向下聽。在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此時需要調理清晰。

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案情陳述,最好前提寫好,開庭一邊看,一邊說。由於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不要強調對方某一點的陳述不符合事實,而要把握整個大的方向,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陷入訴訟中的被動。

二、民事訴訟庭審答辯應怎麼進行?

在民事訴訟中,要根據原告的具體訴訟請求及相應的理由來進行答辯。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答辯:

(一)原告據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

(二)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三)原告起訴的證據是否充足。

(四)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

另外,以上只是通常的內容,具體如何答辯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庭審情況靈活處理。

三、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限是多久?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從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的權利。

答辯狀是針對原告的起訴狀中陳述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作出承認或否認的陳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內未能提交答辯,也可以在參加開庭的時候當庭答辯。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證據,必須在提交答辯狀的期間內,將證據的影印件一併提交法庭。證據的原件則待正式開庭時帶到法庭質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四、能否申請延長答辯期

民事訴訟中,舉證期限和答辯期限一般受民訴法答辯15日和舉證期限不少於三十日的規定,但因當事人要求答辯和延長舉證期限的,人民法院可延長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但簡易程式的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一般不超過15日。

雖然民事訴訟一般都是由原告提出的,並且法院在受理之前,也會閱讀其訴狀,但是為了防止一方歪曲事實,法院在受理之後,會要求被告書寫辯護詞,然後再由法院安排時間進行辯護,為了更好的維護委託人的權益,任何一方主體,都需要了解一些辯護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