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是指當事人因民事糾紛,如合同糾紛、財產糾紛、借款糾紛、侵權糾紛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向當事人收取一定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必須依照相關的標準進行收取。民事訴訟起訴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訴訟費的種類
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
二、先說說案件受理費,也就是人們稱的起訴費。
法院決定受理民事案件時,起訴方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向法院交納的費用就是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一)財產案件受理費
如果您打的是債務、合同糾紛等因財產爭議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麼,應該按照爭議財產數額的一定比例交納訴訟費,也就是說,您請求的財產數額越高,為此支付的訴訟費用也就越高。這也就是為什麼同樣的合同糾紛案件,有的訴訟費只有幾百元,有的訴訟費卻高達幾萬元的原因。訴訟費的交納,法律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相應的計算公式,這裡,我們向您介紹一種速算公式,您可以參考一下,算一算打官司要花多少錢。
速算方法: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至5萬元 標的數╳0.04+10元
5萬元至10萬元 標的數╳0.03+510元
10萬元至20萬元 標的數╳0.02+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 標的數╳0.015+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 標的數╳0.01+5010元
100萬元以上 標的數╳0.005+10010元
(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財產爭議的,比如:收養、侵犯名譽權案件等,這類案件的受理費,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納的,具體收費辦法是:
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三、申請費
申請費是指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等,按規定交納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兩類:
1、申請執行類
執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2、財產保全類
申請財產保全,交納費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元至10萬元 標的數╳0.01+20元
10萬元以上 標的數╳0.005+520元
另外,還有一些其他訴訟費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實際支出的應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助費;
(3)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
起訴費,也就是案件受理費,依照法律的規定,針對這一塊的收費,法院劃分了兩個種類,分別對應不同的收費標準。一般來說,財產糾紛類案件,爭議的標的額越大,訴訟費就越多;非財產類的,一般都是固定的幾十塊到幾百塊不等。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