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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撤訴被上訴人還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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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訴人撤訴被上訴人還可以上訴嗎?

上訴人撤訴被上訴人還可以上訴嗎?

上訴人撤訴被上訴人還可以上訴,只要是符合法律當中所規定的上訴的條件就可以了。具體的民事起訴狀如下所述。

(一)首部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

1、標題“違法缺席判決上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後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加以備註。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

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於×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即轉入正文。

(二)請求和理由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後說明上訴的理由。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瞭然。上訴的理由關係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論證上訴請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擊中要害。上訴理由應根據具體情況從三個方面或其中這一來闡述。首先,應針對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有錯誤,有沒有遣遺漏的重要事實,用以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可靠進行分析論證。其二,分析原審對案件定性是否正確,運用法律有沒有錯誤。最後,分析一審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判的正確性。

(三)結尾要寫清“此致”“×××人民法院”,並在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

(四)附項寫明下列事項:

1、上訴狀副本××份。

2、書證、物證各××件。

二、上訴費規定是什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在日常生活當中,上訴是當事人所擁有的合法的權利。在上訴之後,如果認為不需要上訴,完全可以撤回上訴,當然被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是違法或者是不公正的,也是可以再次的提出上訴的,但必須在上訴期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