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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反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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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反訴狀怎麼寫

一、建設工程質量反訴狀怎麼寫?

反訴人(本訴被告):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聯絡電話。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住所,聯絡電話。

反訴人就被反訴人混凝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對被反訴人提起反訴。

反訴請求

1、請求判令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機械租賃、工期延誤、人員誤工等損失共588670元;

2、本案的訴訟費、簽定費及相關費用由被反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某年某日,反訴人與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廣東陽江市人)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被反訴人未能按合同和建築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給反訴人混凝土,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且在運送混凝土中經常誤時,造成所澆築混凝土的質量、結構、防水出現冷縫等質量問題。但反訴人本著友好合作目的,並未向被反訴人提出索賠,直至某年某日向,反訴人仍主動向被反訴人的對單,並一直按約向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某某付款。某年某日,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辭職離開某混凝土公司,被反訴人一直未通知反訴人,造成某年某月雙方未對單,反訴人找不著付款物件。且某年某月,被反訴人在未通知反訴人的情況下,單方停止供貨,造成反訴人嚴重經濟損失。

綜上,反訴人認為,由於被反訴人內部人員、產品質量管理混亂,導致反訴人嚴重經濟損失,故反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援反訴請求。

二、提起反訴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八條   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第二百三十二條   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

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以上就是對建設工程質量反訴狀怎麼寫的相關解釋。提起反訴的法律規定有,在二審過程中,如果出現原告要補充訴訟請求,或者被告提出反訴的情形,應該先進行調節,調節不成的話則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如果在案件剛開始前出現以上情形,則合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