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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法院開庭時間取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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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中法院開庭時間取消怎麼辦?

民事訴訟中法院開庭時間取消怎麼辦

民事訴訟中開庭時間不會取消,但有可能延遲。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訴訟開庭後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不得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的訴訟正常進行。

2、申請撤訴必須自願。除自己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脅迫的方式,迫使原告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藉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撤訴在程式上必須是由有權撤訴人提出,必須是在法院宣告判決之前提出,在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4、撤訴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如果只是撤銷部分訴訟請求,或者原告在撤銷了全部訴訟請求的同時,又提出了新的訴訟請求,或請求人民法院批准和執行當事人自行和解的內容的,不能視為撤訴。

5、撤訴應當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書。

6、撤訴必須經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除雙方當事人在場,可用口頭裁定,記入筆錄外,一般應以書面形式為宜。

三、民事訴訟開庭後中止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中不存在取消開庭時間的這種可能性,延期開庭是有可能會發生的,法院決定延期開庭的,應該通知延期開庭的具體原因,延期開庭的期限沒有特別的規定,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重新確定開庭的時間,但法院對案件的審結時間是從立案後開始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