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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上訴到中院多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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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上訴到中院多久開庭?

民事訴訟上訴到中院多久開庭?

民事訴訟不服第一判決上訴後三個月內開庭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民事案經中院終審可上訴到高院嗎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故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三、民事上訴在一審法院還是去中級法院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四、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型別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特點:

(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係;

(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

(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進行。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式。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

當公民與他人發生了糾紛事件後,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來解決,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交民事訴訟狀以及證據至法院,那麼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以及相關證據做出最終的判決,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時,也是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的請求,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