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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要多長時間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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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要多長時間開庭?

民事訴訟要多長時間開庭?

對於民事訴訟,根據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式不同,開庭審理時間有所不同:

1、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

2、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涉及公告送達的傳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開期限屆滿後,再開庭審理。

所以這個開庭時間,需要等法官的通知,法官下達開庭通知書之後,一般都會在開庭通知書的規定時間內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特殊情形涉外訴訟

所謂涉外民事訴訟程式,是指一國法院受理、審理和執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式。有的又稱為國際民事訴訟程式。從各國立法實踐看,有的國家在《民事訴訟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訴訟法;少數國家在《民事訴訟法》和國際私法中分別作相應規定;還有的國家則在《民事訴訟法》中對涉外民事訴訟程式加以專門規定。我國屬於最後者,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種立法例。

嚴格地說,涉外民事訴訟程式不是獨立的程式。它的全稱應是涉外民事訴訟程式的特別規定。這種特別規定和國內的民事訴訟程式規定以及某些國際條約的規定共同構成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式。可見,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式具有相當的複雜性和嚴肅性。

二、民事訴訟多久收到傳票

一旦確定了離婚案件的開庭日期,一般會盡快通知當事人,雖然法律規定是在開庭3日前以傳票的方式通知當事人,但是很多時候,法官往往是定下開庭日期就會通過電話的方式,通知當事人到法院來拿傳票,當然,也有法官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過郵寄送達傳票的方式向當事人進行送達的,並應當確保當事人在開庭3日前收到法院的開庭傳票。

如果是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法官是可以通過電話、捎口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隨時傳喚當事人來開庭或調解。當然,如果法院是以上述非傳票的形式傳送的開庭通知,未經當事人確認或者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當事人已經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作為按撤訴處理和缺席判決的根據。

當事人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後,不論是電話形式還是傳票的形式,都應當按照法院通知的日期準時參加訴訟,作為原告,如果沒有按時出庭,法院會按自動撤訴來處理;如果被告接到開庭通知後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審理。

對於訴訟案件的審理和處理情況,應當嚴格按照司法審理的程式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於不同的訴訟請求和犯罪事實,可以還需要採取不同的方法來調查取證,涉及到證據無法支撐其犯罪事實的,可以需要長時間的調查和處理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