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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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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一、職工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工傷期間的工資和原工資待遇是一樣的,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期間被公司開除的賠償金是多少?

1、工傷期間被公司開除的賠償金不是固定的,賠償金按照補償金的雙倍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工資是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確定。

三、工傷期間停止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工傷期間用人單位停發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若用人單位停發工資,工傷職工可以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處理。不過,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以後還是應該先申請工傷認定的,如果沒有工傷認定書,不能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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