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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撤訴處理訴訟時效中斷嗎?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3.21W)

一、按撤訴處理訴訟時效中斷嗎?

按撤訴處理訴訟時效中斷嗎?

撤訴後訴訟時效是會中斷的,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有哪些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後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後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後,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三、對訴訟時效中斷怎麼證明

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請求(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對方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書面材料,如通知,律師函,對方作出同意給付、分期給付的承諾,證人證言、電話錄音、簡訊(後三方儘量有其他輔助證據)。

如證據仍有不足,可結合訴訟中止情形,如

(一)不可抗力;

(二)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等,保證未過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在一定的條件下是會中斷的,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認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請求,對方同意履行義務等,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區別包括法律後果不同,法定事由不同,發生的時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