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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程式開庭後多長時間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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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易程式開庭後多長時間下判決書?

簡易程式開庭後多長時間下判決書?

簡易程式開庭後一般是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二、民事訴訟簡易程式適用的條件有哪些?

1、適用簡易程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這裡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設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為便於審理案件而臨時性派出的法庭。

2、適用簡易程式的審級。只能適用於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

3、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

只能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其中,事實清楚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並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即可判明事實、非清是非;權利義務關係明確,是指誰是責任的承擔者,誰是權利的享有者,關係明確;爭議不大,是指當事人對案件的是非、責任以及訴訟標的爭執無原則分歧。

4、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各方自願選擇適用簡易程式,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人民法院不得違反當事人自願原則,將普通程式轉化為簡易程式。該內容是《簡易程式規定》新增加的內容,充分體現出在簡易程式的適用方面對當事人處分權的尊重。

綜合上面所說的,簡易程式適用於比較清楚,而且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也不大的民事案件,只要走簡易的程式一般在二十日內就可以審結完成,所以,在處理之前就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能更快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