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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未遂犯罪數額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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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未遂犯罪數額如何認定?

一、敲詐勒索未遂犯罪數額如何認定?

敲詐勒索犯罪數額的認定: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2500元至4萬元的,應認定為“數額較大”;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4萬元至40萬元的,認定為“數額巨大”;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40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實施敲詐勒索行為,即使未遂,也構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是如何的?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額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2)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3)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5)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3.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額在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百分之八十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敲詐勒索罪如何認定?

(一)行為人實施了敲詐勒索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所謂敲詐勒索,是指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二)構成本罪以勒索財物數額較大為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本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至5000元為起點。未達此數額標準的敲詐勒索行為,只能予以治安處罰。

(三)本罪的罪過形式為故意,並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實施威脅、要挾,是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佔有的財物或者是為了索回自己的債務,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敲詐勒索犯罪數額的認定標準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數額特別巨大,對應的數額為2500—40000元、40000—400000元和400000元以上。犯了敲詐勒索罪的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數額巨大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