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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敲詐勒索罪金額?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1W)

一、如何認定敲詐勒索罪金額?

如何認定敲詐勒索罪金額?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千元至5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0萬元至50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因此,敲詐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額為2000元-5000元以上。

根據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敲詐勒索罪的數額較大標準是怎樣確定的?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敲詐勒索罪未遂如何認定?

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須符合3個條件:

(1)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所以如果有敲詐勒索的行為,並且通過這個行為取得了不法獲利達到了2000元,就是構成敲詐勒索罪的,通常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還很有可能對嫌疑人並處罰金。如果是敲詐的數額達到了3~10萬元,已經算是巨大的數額,量刑還會加重,如果數額特別巨大,那麼嫌疑人的判刑肯定是會非常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