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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派出所不處理民事賠償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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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派出所不處理民事賠償該怎麼辦?

刑事案件派出所不處理民事賠償該怎麼辦?

派出所可以對民事賠償進行調解,但是,如果有一方不願意調解的,派出所便無法進行調解,只能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而附帶民事訴訟是會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注意什麼

1、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調解。

2、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有權提出先予執行的申請。對於先予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先予執行或者駁回申請。

3、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在必要時,可以決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4、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中,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刑事案件當中涉及到民事賠償問題,派出所若不予處理的,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是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當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但是必須要對於自己所提出的主張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也就是按照訴訟等相關法律當中的規定主張民事賠償,此時需要提交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