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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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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刑法》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怎麼判?

刑法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怎麼判?

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1、行為人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其中內容如屬國家祕密,則又觸犯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屬牽連犯罪,對之應當擇一重罪從重處罰;行為人如果與犯罪分子事先通謀,出於共同故意而在事後幫助的,又會觸犯所實施的犯罪,這時屬牽連犯罪,對之應擇一重罪從重處罰。

2、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它屬於一種實際行為罪,而不是幫助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指的是擁有國家機關相關權利的國家機關人員通過自己的職權幫助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傳遞資訊或者提供便利,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一系列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犯罪主體一般是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或者律師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應當對知法犯法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另外,如果涉及到包庇罪等其它犯罪事實的,還應當按照相關的犯罪事實來進行數罪併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條

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為使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向犯罪分子及其親屬洩漏有關部門查禁犯罪活動的部署、人員、措施、時間、地點等情況的;

2、為使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向犯罪分子及其親屬提供交通工具、通訊裝置、隱藏處所等便利條件的;

3、為使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向犯罪分子及其親屬洩漏案情,幫助、指示其隱匿、毀滅、偽造證據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行為人的行為具有以上情形,即應對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屬於典型的身份犯罪,即只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才會構成該罪的實行犯,並且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還屬於行為犯,只要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了幫助逃避的行為,此時就會被認定為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