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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武器、彈藥罪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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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武器、彈藥罪法院如何判?

一、走私武器、彈藥罪法院如何判

走私武器、彈藥罪法院一般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法院一般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法院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二、走私武器、彈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主要是有哪些

1、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武器、彈藥的禁止進出口制度,物件是武器、彈藥;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

4、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彈藥而仍然非法攜帶、運輸、郵寄,企圖使之進出國(邊)境。

走私武器、彈藥的行為是違反了國家對武器、彈藥管理的規定,只要存在此行為就會被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判定,輕者處三年以下,如果嚴重者是會高達無期徒刑的,所以,對於不同的犯罪所存在的處罰方式就會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