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簽訂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麼?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3.02W)
簽訂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麼?

一、簽訂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麼?

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合同是各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不違背公序良俗;

4、當事人可以簽訂附生效條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簽字生效簽字能追認嗎

追認合同簽字的效力。顯然追認合同進行簽字,是有效的。簽字後,合同成立並生效。我國民法典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治理精神狀況相適應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本條規定的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三、合同效力表現在哪些方面

合同效力一般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合同對當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體現為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效果意思產生的法律效力,每一個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

合同生效的要素一般是四種,雖然我國口頭協定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最好還是簽訂一份紙質合同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且但如果規定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而此時採取的是口頭方式的話,那麼該合同就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