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麼賠償?
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支付賠償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型別有哪些?
1、因合同訂立而引起的合同糾紛;
2、因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
3、因變更和解除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三、土地承包合同違約賠償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有依法成立的合同;
2、一方當事人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3、無不可抗力等免責事由。
四、發生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哪些事實不需要舉證?
(一)眾所周知的事實;
(二)自然規律及定理;
(三)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四)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五)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六)已為有效公證文書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五、發生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質證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
(二)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
(三)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
六、發生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後相關的證據型別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在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中,要求合同相對方支付賠償金是有條件限制的,比如對方沒有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發生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土地承包合同被人民法院確認為無效合同,不存在違約賠償金,但有過錯的要給對方支付損害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