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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被告被羈押的應在哪兒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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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訴案件被告被羈押的應在哪兒立案?

自訴案件被告被羈押的應在哪兒立案

自訴案件被告被羈押的應在犯罪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立案,根據刑事案件管轄原則,自訴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刑事自訴案件立案條件有哪些?

依據自訴案件的特徵和法律有關規定,自訴案件提起訴訟的條件是:

(一)有適格的自訴人

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範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以及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自訴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式由於自訴人的起訴而引起,對於自訴案件,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沒有公安機關的偵查和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自訴人起訴時應明確提出控訴的物件,如果不能提出明確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訴案件不能成立。自訴人起訴時還應提出具體的起訴請求,包括指明控訴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種刑事責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還應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

(三)屬於自訴案件範圍

(四)被害人有證據證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

(五)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羈押被告的前提條件建立在法院已經立案的基礎上,如果法院都沒有立案,就不可能無故羈押被告方,假如說是在被告被羈押的情況下又涉及其他的民事糾紛的話,只能等刑事案件審理完了再處理民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