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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原則和辯論原則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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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原則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辯論原則給予當事人充分闡述理據,以此讓法院參考、採納自己的主張。處分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指的是當事人對法律賦予自己的訴訟權利有處分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處分原則和辯論原則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