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案例>

論述保險法基本原則之近因原則

金融保險案例 閱讀(6.07K)
論述保險法基本原則之近因原則

金融保險法規既是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主體和金融業務法律關係進行規範和調整的法規安排,也是對金融監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為進行規範和約束的管理安排。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越快、市場競爭越激烈,越是需要法律法規作保障,法律法規既是規則也是企業的行為道德準則。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員工沒辦理入職就讓去工作合法

公司應當在1個月之內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沒辦理入職就讓去工作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