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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沒有辦理稅務登記證怎麼辦

判決執行 閱讀(2.03W)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稽核併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個體戶沒有辦理稅務登記證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