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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三證合一沒去稅務登記有什麼後果?

工商稅務 閱讀(1.77W)

一、個體戶三證合一沒去稅務登記有什麼後果?

個體戶三證合一沒去稅務登記有什麼後果?

個體工商戶三證合一沒去稅務登記會被責令限期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因此應在規定的三十日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三證”指的是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和稅務登記證的總稱。

營業執照三證合一之後是需要在三十日內去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的。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不同經營主體怎樣三證合一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四)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五)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專案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專案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個體工商戶也是企業公司主體的一種形式,無論是開立、變更還是登出,都應在法律規定的30日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以便於後續的納稅等法律義務能及時地承擔。由於三證合一政策的實施,個體工商戶要適應工商企業簡化辦事流程處理的趨勢,及時地辦理稅務登記。